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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大陸外商企業資本金外匯6月1日起可自由結匯 2015-04-09

日期:2015-4-9來源:經濟日報

  大陸國家外匯管理局發布通知指出,自今年6月1日起,在大陸的外資企業,可對外匯資本金實行「意願結匯」,這意味著外商可全不受時間限制自由結匯。

  新華社報導,大陸國家外匯管理局指出,自今年6月1日起,為便利企業經營與資金運作,對於在陸的外商投資企業,其外匯資本金可實行意願結匯管理。這意味著外商將全面告別現有的「支付結匯制」,可自由選擇結匯時機。

  目前,大陸國家外匯局對外資企業資本金結匯的管理方式,主要還是實行支付結匯制,即只有使用支付時,企業才能進行結匯。其主要目的是為防止投機性資金兌換。但這一政策,限制外商結匯的自主權,特別在人民幣匯率持續升值時期,企業將面臨一定匯兌損失風險。

  新的「意願結匯制」則使企業可以「先兌換,後支付」。當外匯資本流入後,可選擇結匯或不結匯,也可自由選擇何時結匯,不僅提高了資本的靈活性和便捷度,也擴大了結匯後人民幣資金的使用範圍。

  先前,企業可兌換為人民幣的登記資金數額受到官方限制,且資金的使用也受到政府的嚴格控制。

  大陸外匯局於2014年曾在上海自貿區等17個國家級經濟、金融改革發展試驗區,進行了資本意願結匯政策試點。從試點情況看,貨幣兌換的選擇權完全交給了市場後,絕大多數企業能夠從自身生產經營情況出發,理性兌換外匯。從開放到現在,試點地區資本流入速度相當平穩,並未出現結匯資金大幅成長的情況。

  外匯局稱,放鬆外商企業外匯資本結匯限制,有利於降低社會成本,進一步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不過,外匯局仍保留根據國際收支情況,調整可兌換資金數額的權利。

  外商自由結匯仍有一些限制,結匯資金除不能用於企業經營以外的範圍,也不得投資證券、房地產、償還企業間借貸等其他用途。

  根據大陸國家外匯管理局網站上的通知內容,外資企業改採意願結匯管理後,雖將兌換上限暫定在100%,但官方仍可視需要做出調整。此外,資金用途也仍將嚴格看管。銀行須按照支付結匯原則,為企業辦理每一筆結匯業務時,均應審核企業上一筆結匯資金使用的真實性與合規性。

  同時,通知內容也明確表明,外商在資本的使用上,應在企業經營範圍內遵循真實且自用的原則,且外商資本及其結匯所得的人民幣資金,不得用於包括不得直接或間接用於企業經營範圍之外的支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也不得直接或間接用於證券投資。

  此外,還不得直接或間接用於發放人民幣委託貸款、償還含第三方墊款在內的企業間借貸、以及償還已轉貸予第三方的銀行人民幣貸款。而除本身是外商投資的房地產企業外,也不得用於支付或購買非自用房地產的相關費用。

外商自由結匯

項  目

重     點

實施時間

2015年6月1日

實施範圍

全中國大陸

實施方式

由支付結匯制變為意願結匯制

結匯比率

暫定為100%

認定範圍

包含投資公司、創投公司和普通外資企業在內

相關限制

1.不得用於企業經營之外的支出

2.不得用於證券類投資

3.不得用於發放人民幣委託貸款

4.不得用來償還企業間貸款

5.除外資地產公司外,不得用於購買非自用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