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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班時使用暖水袋爆炸,能認定工傷嗎? | 2016-03-04 |
前段時間由於天氣寒冷,不少白領在辦公室工作都要抱著個暖水袋取暖,那如果自己購買的暖水袋在辦公室使用時不幸發生爆炸,這能認定為工傷嗎?
一起來看一個真實案例,學習下工傷保險條例吧!
【案例】
宋X美是某公司員工,一天上班時,她因感覺天氣很冷,就用自己網上買來的熱水袋取暖,不幸熱水袋發生爆炸,她被熱水袋炸傷。那麼宋X美所受傷害是否屬於工傷?
【案例分析】
宋某因為自己使用熱水袋導致自己受傷,首先,宋某使用熱水袋雖然有其客觀因素但非必然需要,也非工作需要,與工作沒有關係;其次,宋某使用熱水袋這一行為不屬於工作,宋某從事這一行為時不屬於履行工作職責;再次,宋某對熱水袋的使用是故意的。由此可見宋某所受傷害既非履行工作職責所致,也不屬於工作原因所致。
由此可以判斷,這種情形不應認定為工傷。
到底什麼情況才能認定為工傷呢?
職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來源:東莞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