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類    全文檢索      
序號 標題 發佈日期
3 沒收到發票?!看完這篇你就知道未取得發票如何處理了 2016-10-28

  當年度實際已發生但未取得發票的成本費用的會計及稅務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第六條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帳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當年度實際已發生卻沒有發票的成本費用的會計處理,分以下幾種情況:

一、費用類

  1.發票已取得,因其他原因未能在當年度入帳。

  例1.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于201512月修理管理部門用的兩台電腦,更換了部分零配件,一共為1000元,增值稅額為170元,並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雖然開票日期是12月,但是在次年初才拿到發票,沒來得及在12月認證,只能在次年1月進行認證。

  201512月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 1000

      貸:應付帳款—暫估應付帳款 1000

  20161月的會計處理

  先紅沖去年的暫估入帳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00

      貸:應付帳款—暫估應付帳款 -10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00

  再根據認證通過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

      貸:應付帳款                         117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00

  2.發票未取得

  例2.假設例1.中的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于20165月底都沒能取得發票,這時2015年實際發生的費用不能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要做納稅調增1000元。假設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會計處理如下:

  201512月的會計處理

  借:管理費用—低值易耗品攤銷 1000

      貸:應付帳款—暫估應付帳款 1000

  20161月初的會計處理: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00

      貸:應付帳款—暫估應付帳款 -100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00

  20165月的會計處理,分以下三種情況

  1.如果2015年有盈利,且應納稅所得額大於零,需補繳企業所得稅。又分兩種情況:

  (1)應納稅所得額大於100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501000×25%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250

  (2)應納稅所得額小於1000元,假設為600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501000×25%

      貸: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150600×25%

          所得稅費用               100400×25%

  2.如果2015年虧損且預計今後五年內能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來彌補,要進行會計處理。

  借:遞延所得稅資產 2501000×25%

      貸:所得稅費用   250

  3.如果2015年虧損且預計今後五年內不能產生足夠的應納稅所得額來彌補,不用進行會計處理。

  201661日及以後取得發票時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0

      貸:應付帳款                         1170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00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1000

  2016年六月底或年底,因所屬期2015年匯算清繳時調增1000元,於今年調減,由此而減少的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如下:

  假設共發生所得稅費用為13250

  借:所得稅費用 1325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250

          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13000

二、成本類

  例3.乙製造企業實行零庫存管理,原材料根據訂單所需來購買,用多少買多少。201512月購買的材料中有200000元未取得發票,產品全部完工並已出售。

  201512月的會計處理

  借:原材料 200000

      貸:應付帳款—暫估應付帳款 200000

  20161月初的會計處理,首先紅沖上個月的暫估:

  借:原材料 -200000

      貸:貸:應付帳款—暫估應付帳款 -200000

  如果在20165月底之前取得發票,會計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 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4000

      貸:應付帳款                   234000

  如果在20165月底之前未取得發票。由於201512月購買的材料全部用於生產產品了,並已全部出售。即全部作為2015年的成本減少了利潤。如果至20165月底還沒能取得發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就要做納稅調增200000元。假設當年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

  20165月的會計處理原理同例2,這裡不再敘述。

  61日及以後取得該材料發票時

  借:原材料 2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34000

      貸:應付帳款                   234000

  20166月或年底,假設本來應該交納企業所得稅80000元。所屬期2015年調增的應納稅所得額1000元,於今年調減,由此而減少的企業所得稅,會計處理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 80000

      貸:遞延所得稅資產 50000200000×25%

          應交稅費—應交企業所得稅 30000

 

 來源:納稅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