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類    全文檢索      
序號 標題 發佈日期
11 台美肥咖條款達共識,台灣列入美國FATCA簽署國 2014-06-25

日期:2014-6-25來源:工商時報

  國人美國來源所得被扣30%稅款的危機解除。金管會6月24日宣布,我國已在美東時間6月23日列入美國「外國帳戶稅收遵循法(FATCA,即俗稱肥咖條款)」的「視同簽署協定」國家名單內,即我國金融機構及其客戶的美國來源得不會被美國扣繳30%的懲罰性稅款。

  金管會副主委黃天牧指出,美國財政部最新公布的簽署肥咖國家名單,台灣已在名單上,「這是經過一番波折所得的成果」,雖然過程有挑戰,還是要突破。

  FATCA是美國政府為避免其納稅義務人利用外國金融機構、外國基金及外國公司,掩飾美國身分進而規避稅款,依法案規定,外國金融機構應履行辨識客戶身分、申報美國客戶帳戶義務,如不配合,該金融機構及其客戶的美國來源所得將被扣繳30%的稅款。

  台灣23日被美國列入視同簽署協訂的國家,亞洲如南韓、新加坡、香港等也都被列入此項目,全球共43個國家或地區被列為視同簽署國家,另有日本、德國、英國等36個國家完成簽署,即全球已有79個國家(地區)加入FATCA計畫。

  台灣是比照日本模式,即是台灣與美國以「模式2」洽簽跨政府合作協定(IGA),若金融機構客戶同意申報資料,則依規定提供,若不願提供資料的客戶,則由金融機構統一向金管會申報,台美間再由一中介單位依約定方式交換訊息。

  依FATCA規定,我國金融機構必須到美國內地稅務局指定網站註冊,取得「全球中介機構識別碼」,到6月23日為止,國內38家銀行、8家票券公司、23家信合社、27家壽險公司、37家投信公司都已完註冊,另外37家證券公司、15家期貨公司及8家投顧也已註冊完成。

  金管會表示,台灣已被列入FATCA「視同簽署名單」,後續會進一步就細部文字與美方協商,預計今年底前可完成簽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