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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海關總署出臺服務“一帶一路”建設16條措施 2015-05-27

日期:2015-05-27 來源:中國海關雜誌

  海關總署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一帶一路”建設部署,成立了以於廣洲署長為組長的“海關推進‘一帶一路’建設領導小組”,立足自身職能,緊緊圍繞“五通”要求,找准海關支持的切入點和著力點,以“推進互聯互通 實現關通天下”為目標,重點從“暢順大通道、提升大經貿、深化大合作” 3個方面推出16條措施,著力加強跨部門合作、跨地區合作、國際合作,推動形成全方位、立體化、網路化的互聯互通,真正做到“關通天下”。

  

  海關服務“一帶一路”建設16條措施

  

一、支持“一帶一路”互聯互通建設

  (一)統籌口岸發展佈局。在編制國家口岸發展規劃和口岸開放年度審理計畫時優先考慮“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的專案。有序推動邊境口岸的對等設立和擴大開放,支援邊境地區完善口岸功能,加快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重要開放門戶和跨境通道,做好與中哈、中吉等毗鄰地區合作規劃綱要的銜接。制定內陸口岸建設標準,做好內陸地區口岸佈局規劃工作。推進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建設所涉港口的對外開放,統籌規劃、有序開發利用沿海對外開放的港口碼頭和岸線資源,實現同一經濟區域內口岸合理佈局、錯位發展、優勢互補。

  (二)創新口岸管理模式。支援在內陸地區國際鐵路貨物運輸沿線主要網站和重要內河港口合理設立直接辦理貨物進出境手續的查驗場所。支持雲南、廣西等地開展“一口岸多通道”監管模式創新,對過貨量大的通道,可單獨開放;附近已有開放口岸的,將其作為附屬通道。創新粵港、粵澳口岸開放和通關管理模式,加強口岸跨境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溝通協調,完善粵港、粵澳口岸聯絡協作機制。推行口岸分級管理,根據口岸的功能定位、客貨運量,探索實施國際樞紐口岸、國家重要口岸和地區普通口岸三級管理方式,在擴大開放、建設投入、功能擴展、通關模式和人力資源配置等方面實行差別化措施。

  (三)推進國際物流大通道建設。完善內陸和沿海沿邊海關的協作機制,在水運、空運、鐵路、公路等交通樞紐建設多式聯運物流監管中心,通過多方聯網獲取多式聯運物流全程信息,實現多式聯運一次申報、指運地(出境地)一次查驗,對換裝地不改變施封狀態的予以直接放行。利用多種資金管道,加強國際大通道所涉及的邊境口岸改造及查驗設施建設。支持邊境旅遊通道建設。支援“一帶一路”重點旅遊城市間增開國際空運航線,拓展國際航空航線國內段業務。將“安智貿”實施範圍從主要港口擴大到部分重點鐵路、航空口岸。完善管道運輸進口能源監管機制,促進輸油、輸氣管道等能源運輸通道安全、高效運營。

  (四)促進海上運輸大通道建設。支持重點沿海城市港口開展中轉集拼業務,優化完善國際中轉、出口集拼、進口分撥海關監管模式。完善過境貨物海關監管模式,支援中哈(連雲港)物流中轉基地建設成為“一帶一路”陸海交匯樞紐、上海合作組織出海基地。落實國家振興東北戰略部署,拓展利用境外港口開展內貿貨物跨境運輸業務。支持研究探索擴大內外貿同船運輸、國輪捎帶適用範圍,提升運力資源綜合效能。

  (五)推動口岸管理相關部門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將電子口岸建設成為共同的口岸管理共用平臺,簡化和統一單證格式與數據標準,2015年底前在沿海各口岸建成“單一窗口”,2017年覆蓋至全國各個口岸。全面推進“一站式作業”,推行“聯合查驗、一次放行”等通關新模式,對口岸管理相關部門都需要檢查或查驗的運輸工具、貨物,實施聯合登臨檢查、聯合查驗;在旅檢、郵遞和快件監管等環節全面推行關檢“一機兩屏”。整合監管設施資源,對國內現有口岸監管設施統籌使用;對新設口岸的查驗場地進行統一規劃建設、共用共用;共同研發查驗設備,以口岸為單元統一配備、共同使用。

  (六)重點推動“一帶一路”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在京津冀、長江經濟帶和廣東地區開展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取得成功經驗的基礎上,推進“一帶一路”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以新亞歐大陸橋和中蒙俄經濟走廊為重點,推進絲綢之路經濟帶和東北地區海關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打破關區界限,充分尊重物流運作規律,企業可自主選擇申報、納稅和查驗放行地點,實現“多地通關,如同一關”。將區域通關一體化改革覆蓋到全國海關,並逐步實現跨區域海關間的互聯互通,為構建一體化通關管理格局奠定堅實基礎。

  

二、促進“一帶一路”經貿產業合作

  (七)支持各地擴大對外開放。支持新疆發揮獨特的區位優勢和我國向西開放重要視窗作用,打造絲綢之路經濟帶核心區。支持福建發揮開放程度高、經濟實力強、輻射帶動作用大的優勢,建設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支援擴大內陸開放,創新內陸加工貿易模式,推動內陸沿海沿邊通關協作,發揮內陸腹地的戰略支撐作用。支持沿邊加快開放步伐,加快同周邊國家和區域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建設,培育特色優勢產業進出口,建設向西、向北開放的視窗和向東南亞、南亞開放的重要門戶。支持沿海開放型經濟轉型升級,加大海關監管服務制度創新力度,發揮沿海地區的龍頭引領作用。

  (八)支持企業“走出去”。積極研究制訂海關支援企業“走出去”相關政策措施,推動我國優勢產業走出去、優勢產能轉出去、技術標準帶出去。完善海關出境加工貨物管理模式,適時選擇部分企業開展試點。研究建立企業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設備出口備案清單,對清單項下設備出口及返回國內維修實行更加便利的通關措施。研究實施適應“走出去”企業物資回運的完稅價格審核辦法。拓展和深化與相關國家海關的智慧財產權執法合作,打擊侵權違法活動,為我國企業到相關國家市場創名牌和拓展市場保駕護航。落實“經認證的經營者”(AEO)企業在互認國家享受通關便利優惠措施。發揮海關統計數據優勢,為企業、商會、行業協會提供及時、準確的沿線國家進出口統計信息。

  (九)支持新型貿易業態發展。積極促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支援符合條件的“一帶一路”沿線城市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支援電子商務企業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設立其“海外倉”,利用保稅物流功能拓展展示、展銷業務。及時評估義烏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經驗,適時將試點範圍擴大至其他符合條件的地區,發揮商品市場對擴大與沿線國家經貿往來的支撐作用。支持融資租賃、期貨保稅交割、檢測維修等新型貿易業態發展,引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

  (十)積極推動與沿線國家共建自由貿易區。做好自貿區戰略中海關程式與貿易便利化議題的牽頭談判工作,積極參與關稅減讓等談判。認真做好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版、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等自貿區的談判工作,以及與沿線其他國家建立自由貿易區的可行性研究。推動與已簽署自貿協定的沿線國家建立原產地證書資料交換。簡化優惠貿易協定項下進口貨物的海關通關程式。進一步簡化原產地規則,支援和促進沿線最不發達國家輸華貨物享受我稅收優惠政策。

  (十一)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保稅監管場所政策優勢。進一步完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在“一帶一路”沿線區域的佈局。探索設立適應我國海洋發展戰略,滿足南海開發所需的海洋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發揮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基礎和優勢,推動“一帶一路”重點區域發展自由貿易園(港)區。積極推進中越、中老、中蒙等跨境經濟合作區建設,在有條件的跨境經濟合作區探索實行“一線放寬,二線管住、區內自由、封閉運行”的管理模式。推廣、固化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的政策措施。

  

三、創新“一帶一路”海關等口岸執法部門國際合作

  (十二)豐富國際合作的內容與機制。舉辦“‘一帶一路’海關高層論壇”等一系列高層互動活動,加強與沿線國家海關高級官員的會晤與互訪,形成沿線國家海關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強大推動力和凝聚力。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口岸執法機構的機制化合作,推動跨境監管程式協調。加強供應鏈安全合作,針對毒品、洋垃圾、瀕危野生物種、武器彈藥等走私活動發起和參與區域性打擊聯合行動。充分發揮我國海關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運行管理中的先進經驗,支持幫助“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建設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強沿線國家和地區海關“智庫”及院校的聯合研究。依託上海海關學院成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海關能力建設培訓基地。建立“一帶一路”海關教育培訓合作專項資金,搭建更加廣泛的教育培訓合作平臺,宣傳中國海關先進的管理理念、標準和技術。

  (十三)積極推進海關雙邊國際合作。推進與沿線國家和地區海關在聯合監管、AEO互認、安全智慧貿易航線、風險管理、數據交換、執法、能力建設等多領域的雙邊務實合作,提高邊境口岸通行效率、維護邊境安全。

  (十四)發揮現有機制作用深化海關區域國際合作。充分發揮上海合作組織、中國-東盟(10+1)合作、中亞區域經濟合作、大湄公河次區域等區域合作中的海關合作機制作用,主動推動簽署合作檔,推動監管互認、執法互助、信息互換合作理念,促進區域跨境運輸便利化。

  (十五)積極參與多邊合作不斷擴大海關影響力。利用世界海關組織(WCO)、亞太經合組織(APEC)海關手續分委會、亞歐會議海關署長會議、金磚國家海關署長會議等海關多邊合作機制,推動將互聯互通納入各框架戰略規劃和工作重點。推動建立“一帶一路”三互交換與共用服務平臺,與WCO進行標準化的資料交換試點,並為沿線信息化程度欠發達國家或地區海關開放雲服務。積極推動落實中國海關首倡的《APEC海關監管互認、執法互助、信息互換戰略框架》。推進我國加入《1975年國際公路運輸公約》(TIR公約)進程,促進區域跨境運輸便利化。

  (十六)打造一批促進互聯互通合作項目典範。積極推進並總結中俄邊境口岸監管結果互認、中哈農產品快速通關“綠色通道”、中蒙海關聯合監管、中歐安智貿合作、中歐陸海快線通關便利化合作,中歐、中新AEO互認合作等一批較為成熟、完善的海關重點合作項目,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經驗。加強與境內外鐵路、郵政、口岸相關部門的合作,建立中歐通道鐵路運輸、口岸通關協調機制,促進國際通關、換裝、多式聯運有機銜接,暢通國際運輸通道,打造“中歐班列”品牌。推動烏魯木齊、呼和浩特、滿洲里、哈爾濱、蘭州、西安、重慶、鄭州、昆明、南寧、南京、湛江等直屬海關與沿線國家海關的關際合作和邊境合作,形成一批涵蓋重要節點國家主要邊境和口岸的合作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