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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財務們看過來~本月申報有變化,教你填寫留抵稅額申報! | 2016-12-13 |
本月申報有變化,留抵稅額申報口徑要注意
日前國家稅務總局發文《關於調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留抵稅額申報口徑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5號,以下簡稱《公告》)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留抵稅額有關申報口徑進行調整,具體內容如下所示: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後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3號)附件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以下稱“申報表主表”)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一般項目”列“本年累計”和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一般項目”列“本年累計”欄次停止使用,不再填報資料。
二、《公告》發佈前,申報表主表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一般項目”列“本年累計”中有餘額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本公告發佈之日起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將餘額一次性轉入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一般項目”列“本月數”中。
三、《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月增值稅申報的留抵稅額如何填?
日前,稅務總局發佈《關於調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留抵稅額申報口徑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5號)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留抵稅額有關申報口徑進行調整。
那本月有留抵稅額的該如何填寫呢?快來一起看吧~~~
一、根據檔規定,附件1《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一般項目”列“本年累計”和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一般項目”列“本年累計”欄次停止使用,不再填報資料。
二、《公告》發佈前,申報表主表第20欄“期末留抵稅額”“一般項目”列“本年累計”中有餘額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本公告發佈之日起的第一個納稅申報期,將餘額一次性轉入第13欄“上期留抵稅額”“一般項目”列“本月數”中。
三、《公告》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來源:中國管理會計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