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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12月31日前,一定要把這三件事做了!不然就麻煩大了! 2016-12-26

  12月31日前,一定要把這三件事做了!

1"營改增"補開增值稅普票

政策

  1、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23號(下文簡稱23號文)

  “......納稅人在地稅機關已申報營業稅未開具發票,2016年5月1日以後需要補開發票的,可於2016年12月31日前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2、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18號(下文簡稱18號文)

  “......第十七條 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並已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的預收款,未開具營業稅發票的,可以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提醒

  就是說,交過營業稅但未開發票,可以在營改增後補開增值稅普通發票,但必須在今年12月31日前。如果過期就會有涉稅風險!

 

2、舊版普通發票將作廢

政策

  廣東省國稅系統從2016年5月1日起,對新納入“營改增”試點納稅人一律發放新版普通發票,對已屬國稅管轄納稅人將分期分批供應新版普通發票。舊版普通發票使用期限截止於2016年12月31日,逾期使用一律無效。從2017年1月1日起,廣東省國稅系統將全面啟用新版普通發票。

  逾期違規使用舊版普通發票,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進行處罰。

 

提醒

 

  發票驗舊要帶這些:(一)《發票領用簿》。(二)已開具發票存根聯(記帳聯)、紅字發票和作廢發票。(三)電子開票資料。

  把新發票領回家:建議前來辦稅服務廳驗舊發票時同時申請通用機打發票,申請通用機打發票需提供(一)公章。(二)發票專用章。(三)購票員身份證原件和影本。

 

  怎樣區分舊版與新版通用機打發票?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通用機打發票”佰元版、仟元版、萬元版、拾萬元版這四種發票為舊版發票。見下圖:

 

 

3、辦稅實名制

政策

  根據之前的政策指示,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辦稅人員須按規定辦理實名登記後,才能辦理相關涉稅事項。過渡期即日至2016年12月31日廣東國稅網站、廣東電子稅務局均可受理業務。

 

  後來有最新的指示下達:為保持系統平衡過渡,延期關閉現網上辦稅大廳,關閉時間另行通知。但過渡期結束後,納稅人需按照本相關的要求辦理身份信息的採集後,才能辦理涉稅事項。

 

  PS:無論怎樣,在12月31日前,越快辦理實名認證越好!

 

提醒

  辦稅人員:包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授權的其他人員。對涉及辦理發票種類核定與調整、發票領用、發票代開等發票業務的納稅人,其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業主)須實名登記。(簡單說,就是想辦稅都得實名制了。)

 

 實名認證辦理途徑:

  辦理實名認證有三種方式,通過廣東國稅APP辦理、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www.etax-gd.gov.cn)辦理;以及前往主管國稅機關辦理。

 

 

來源:東莞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