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標題 | 發佈日期 |
---|---|---|
10 | 10月起,這些新規與跨境電商息息相關 | 2015-10-05 |
日期:2015-10-04 來源:江蘇跨境電子商務
從今年10月1日起,涉及跨境電商的新規有不少,在這裡與大家進行分享。
1、新食品安全法實施網路食品交易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未盡責最高罰20萬元
自10月1日起,經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正式實施,其中有不少條款與跨境電商有關。
第六十二條 網路食品交易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應當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明確其食品安全管理責任;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的,還應當審查其許可證。
網路食品交易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發現入網食品經營者有違反本法規定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嚴重違法行為的,應當立即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臺服務。
針對網路銷售食品的違法行為,新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網路食品交易協力廠商平臺提供者未對入網食品經營者進行實名登記、審查許可證,或者未履行報告、停止提供網路交易平臺服務等義務的,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
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停業,直至由原發證部門吊銷許可證。
2、新辦企業更便利全面實施企業“三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
10月1日起,新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不再發放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由工商部門核發載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存量企業在進行變更登記時工商部門也會進行收繳及換發,未換發的營業證照到2017年12月31日將不再有效。
個體工商戶暫不納入本次改革範圍。
3、20萬擴大到30萬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擴大範圍
從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7年底,依法將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的小微企業範圍,由年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以內(含20萬元)擴大到30萬元以內(含30萬元)。
二是將月銷售額2萬元至3萬元的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免征增值稅、營業稅的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由今年底延長至2017年底。
4、電商促銷新規預售商品不得限定退貨條件
10月1日起《網路商品和服務集中促銷活動管理暫行規定》開始實施,其中規定:
協力廠商交易平臺不得採用格式條款設置訂金不退、預售商品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自行解釋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條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