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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今年1月1日起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將更便捷 2013-01-06

 

----廣東地稅全新推出網上“確認申報”服務

時間: 2013-01-06來源:廣東省地方稅務局

  南方日報訊(記者/黃穎川 通訊員/楊小剛 吳建東)近日,廣東省地稅局發佈消息,為持續優化納稅服務,方便年所得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人更好地履行自行納稅申報義務,地稅機關將從今年1月1日起,在保留紙質申報方式的同時,優化網路申報方式,推出“確認申報”服務新模式。

  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個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取得所得超過12萬元,無論其平常取得所得時是否已足額繳納了個人所得稅,或者是否已向稅務機關進行了自行納稅申報,年度終了後,均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納稅申報。

  據悉,往年由於《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專案較多,表內邏輯關係複雜,納稅人需自行填寫,既費時費力,又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響申報資料的準確性。今年我省改變由納稅人自行填報的傳統做法,1月1日起全新推出“確認申報”服務模式。即:由地稅機關依據納稅人上一年度自行申報及扣繳申報的個人所得稅資料資訊,按照《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規定的申報口徑,為納稅人生成一張含有已申報資料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納稅人只需對表內資料資訊進行確認或修改,即可完成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申報義務。

  新的“確認申報”模式,強化稅務機關主動服務意識,將已獲取的涉稅資料資訊主動推送給納稅人,改變了稅務機關單向收集納稅人申報資料資訊的傳統模式。具體操作流程也簡捷方便,納稅人可通過廣東省地稅局網上辦稅系統進入12萬元以上個人所得稅申報介面,介面將自動顯示含有申報資料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表內所顯示的申報資料資訊,是納稅人上一年度在廣東省(不含深圳市)範圍已申報的所得和已納稅額等資料資訊的匯總。該資料資訊僅供納稅人申報時參考,納稅人需根據實際所得進行核對。如相符,按“提交”;如不符,可在修改後按“提交”,便可完成申報,並對確認或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承擔法律責任。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如有疑問,可撥打地稅12366-2熱線或登錄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門戶網站www.gdltax.gov.cn或相關市地方稅務局門戶網站的“線上諮詢”欄目,諮詢確認申報模式相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