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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全球追稅,企業要當心 2015-01-10

日期:2015-1-9來源:經濟日報

  軟體巨頭微軟不久前遭受中國官方的反壟斷調查之後,日前在官方網站上表示,公司已經同意向中國當局補繳約1.4億美元的天價稅款。除先前中國政府調查欠繳稅金問題,微軟前任執行長Steve Ballmer也在近期遭美國國稅局起訴涉嫌逃稅,同時遭起訴的對象也包含前微軟商業事業部門總裁Jeff Raikes在內等多名前任與現任高層。若逃稅罪名成立,微軟可能面臨必須支付數百萬美元至數十億美元罰金。

  除微軟之外,谷歌、亞馬遜、蘋果、臉書等美國科技業者為了規避美國稅金,長年將獲利留在海外稅率較低的國家,同時又利用各種手段在當地避稅,早已惹火歐盟各國政府。愛爾蘭政府已經宣布將改變稅制,結束俗稱「雙愛爾蘭(Double Irish)」的著名全球企業避稅方式,一旦施行,將會使得前述知名美國科技大廠多繳巨額稅款及罰金。

  耳邊黃妃的成名曲《追追追》節奏響起,許多人總能哼上幾句台語歌詞「啊~追追追…」,好似成了「千江水,千江月,千里帆,千重山,千里江山,稅最大;萬里月,萬里城,萬里愁,萬里煙,萬里風霜,我最會追」。

  有鑑於前述跨國企業的避稅行徑,經濟合作發展組織(OECD)繼提出有害租稅競爭(Harmful Tax Competition)、倡議租稅透明(Transparency)後,2013年依G20要求提出防止「防範稅基流失與移轉獲利(BEPS)」報告,預定2015年底前完成15項行動計畫,並於2014年發布「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 Implementation Plan, CRS),供各國「信息自動交換」(Automatic Exchange of Information,或稱做AEOI)標準模式。

  現今各國都落入財政赤字深淵之際,各國無不利用租稅透明及跨境合作打擊逃漏稅,連號稱免稅天堂的英屬維京群島、百慕達、開曼群島等地區也已配合美國肥咖法案(FATCA)簽署跨政府協議,並加入G20領軍的「Global FATCA」,將來也會透過共同申報準則來進行信息自動交換。

  各國未來除將會透過信息交換,達成共同打擊逃漏稅的決心,近年來各國也紛紛修改其國內稅務法令,用行動支持反避稅以鞏固稅基,以受控外國公司法則為例,鄰近的中國大陸、日本及韓國早都已經採行,我國各項反避稅行動中已施行的有實質課稅原則(Substance Over Form)、移轉訂價(Transfer Pricing)、反稀釋自有資本法則(Thin Capitalization Rule)、租稅協定適用的條件、最低稅負制等,然而影響稅基重大的受控外國公司法則及實質營運處所仍待立法院審議。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我國並未加入Global FATCA,而我國已簽訂28個全面性租稅協定,包含2014年7月與奧地利簽訂的租稅協定於2014年12月20日生效,也陸續洽簽新的全面性租稅協定,然在信息的透明度上似仍落後,多數他國無法自我國取得自動交換信息,而我國反避稅條款審議進度延宕多時,若未來被冠上免稅天堂稱號,則我國企業遭受他國不合理查稅的風險將大幅提高。

  除了我國政府如何因應BEPS下的全球追稅時代,避免我國稅基流失及被冠上避稅天堂的不利影響為當務之急外,我國企業及經營高層也必須重新檢視投資架構、交易模式,及時瞭解各營運地區稅法變動並適時調整,切忌一昧追求利潤最大化,仍用過去思維,以第三地免稅地區規避稅負,才能降低被追稅及罰金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