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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標題 發佈日期
3 14種進項稅額不能抵扣,會計處理怎麼做? 2017-02-21

第一種情形

  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納稅人憑完稅憑證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當具備書面合同、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對帳單或者發票。資料不全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例:A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6月境外B企業向其提供諮詢服務,A企業在主管稅務機關為B企業代扣代繳增值稅6000元,但A企業不能夠提供與該業務相關的境外單位的對帳單或者發票。故該筆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或相關科目6000

  貸:銀行存款6000

 

第二種情形

  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簡易計稅方法是指一般納稅人發生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特定應稅行為,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一般納稅人,其取得的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如:房地產開發企業一般納稅人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老項目、一般納稅人為建築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築服務等。

  例:某建築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6月購買材料,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100000元,進項稅額17000萬元,該批材料用於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老建築項目,該筆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應直接計入成本。會計處理如下:

  借:原材料或相關科目117000

  貸:銀行存款或相關科目117000

 

第三種情形

  用於免征增值稅項目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免征增值稅是指財政部及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免征增值稅的項目。

  如:養老機構提供的養老服務、婚姻介紹服務、從事學歷教育的學校提供的教育服務、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等。

 

第四種情形

  用於集體福利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集體福利是指納稅人為內部職工提供的各種內設福利部門所發生的設備、設施等費用,包括職工食堂、職工浴室、理髮室、醫務所、托兒所、療養院等集體福利部門的設備、設施及維修保養費用。

 

第五種情形

  用於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

  個人消費是指納稅人內部職工個人消費的貨物、勞務及服務等所發生的費用。

  如:交際應酬消費、職工個人的車輛加油費等。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屬於個人消費。

  上述第二至五種情形其中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動產,僅指專用於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性無形資產)、不動產。若納稅人取得的進項稅額同時用於正常繳納增值稅項目和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則進項稅額可以抵扣。

 

第六種情形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以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貨物被盜、丟失、黴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貨物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該貨物及相關的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所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例: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6月因管理不善黴爛變質材料一批,該批材料購買時,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100000元,進項稅額17000萬元,該筆進項稅額已抵扣。假設無相關責任人賠償,則,該批材料的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其取得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故該筆進項稅額應做進項稅額轉出處理。會計處理如下:

  借: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117000

  貸:原材料或相關科目100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17000

  借:管理費用117000

  貸:待處理財產損益——待處理流動資產損益117000

 

第七種情形

  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不包括固定資產)、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

  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在產品、產成品被盜、丟失、黴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在產品、產成品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該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和交通運輸服務所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第八種情形

  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不動產被盜、丟失、黴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不動產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該不動產以及該不動產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所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上述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慧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第九種情形

  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

  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非正常損失的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不動產在建工程被盜、丟失、黴爛變質,以及因違反法律法規造成不動產在建工程被依法沒收、銷毀、拆除的。該不動產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購進貨物、設計服務和建築服務所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所稱貨物,是指構成不動產實體的材料和設備,包括建築裝飾材料和給排水、採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慧化樓宇設備及配套設施。

 

第十種情形

  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

  旅客運輸服務是指客運服務,包括通過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為旅客個人提供的客運服務。納稅人取得的旅客運輸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例:某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6月,職工報銷差旅費,其中報銷交通費用(飛機票)11100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金額10000元,進項稅額1100元。則,該筆旅客運輸對應的進項稅額如何處理?

  納稅人購進的旅客運輸服務,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故該筆進項稅額應直接計入相關損益類科目,不得抵扣。會計處理如下:

  借:管理費用或相關科目11100

  貸:其他應收款—XX 11100

 

第十一種情形

  購進的貸款服務。

  貸款服務是指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業務活動。

  如:銀行提供的貸款服務、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利息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資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資性售後回租、押匯、罰息、票據貼現、轉貸等業務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質的收入。納稅人取得的貸款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第十二種情形

  購進的餐飲服務。

  餐飲服務是指通過同時提供飲食和飲食場所的方式為消費者提供飲食消費服務的業務活動,納稅人取得的餐飲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第十三種情形

  購進的居民日常服務。

  居民日常服務是指主要為滿足居民個人及其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服務,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慶、養老、殯葬、照料和護理、救助救濟、美容美髮、按摩、桑拿、氧吧、足療、沐浴、洗染、攝影擴印等服務。納稅人取得的居民日常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第十四種情形

  購進的娛樂服務。

  娛樂服務是指為娛樂活動同時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具體包括:歌廳、舞廳、夜總會、酒吧、檯球、高爾夫球、保齡球、遊藝(包括射擊、狩獵、跑馬、遊戲機、蹦極、卡丁車、熱氣球、動力傘、射箭、飛鏢)。納稅人取得的娛樂服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來源:納稅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