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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标题 发布日期
14 税务热点问答 2016-12-23

一、发票章盖的不清楚,可不可以再补盖?

  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列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时,必须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政策强调“一次性”。因此,只允许加盖一个发票专用章,如果没盖清楚,不允许在旁边再盖第二个发票专用章了。

 

二、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3号)规定:“二、纳税人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

  (一)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缴纳契税的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

  (二)2016年5月1日及以后缴纳契税的

  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1+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5%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公司并选择递延纳税的是否需要备案?备案有何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有关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1号)规定:“五、配套管理措施(一)对股权激励或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适用递延纳税政策的,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2号)规定:“一、关于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五)企业备案具体按以下规定执行:3.个人以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境内公司并选择递延纳税的,被投资公司应于取得技术成果并支付股权之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表》(附件3)、技术成果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协定、技术成果评估报告等资料。

 

四、实名认证电子税务系统申报操作说明

  1、港澳台法人去前台实名认证后,无法在电子税务局绑定。

  切换一下键盘全形/半形后输入。

  2、使用电子税务局后,一般纳税人怎么申报比较方便?

  方法一:在税友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中完成报表填写后,直接发送申报资料进行申报。如果继续联合申报附加税费,则在税友申报用户端【网上申报】功能模组确认发送报表以后,进入【申报查询】功能模组,介面出现查询结果提示框,提示下载申报回馈信息成功(即申报成功的意思),在此处点击“确定”,则会出现提示框“您的税款所属期为***至***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申报成功,应补退税额为**。是否继续进入相关附加税(费)申报?”点击“是(Y)”,即可自动跳转到电子税务局网页地税附加税费申报。

  方法二:在税友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中报表填写后,选择【申报管理】---【汇出申报盘】,生成申报文件,然后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去【申报缴款】--【按期应申报】--【增值税】上传申报文件进行申报。

  3、外籍人士必须本人到前台才能实名认证吗?

  1.以下情形可以代办:

  1)法定代表人可申请代办实名认证的范围指:持有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香港身份证、台湾身份证、澳门身份证和外国人身份证件等上述类型的法定代表人;

  2)只针对所属身份为“法定代表人”的办税人员;

  3)通过读入照片的形式代替现场给办税人员拍照;

  4)办理人员须通过实名认证且已经和该法定代表人所在公司进行纳税人绑定;

  5)纳税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实名认证代办申请书》待系统功能完善后再补录进电子文件案管理系统中。

  2.提供资料

1)《法定代表人实名认证代办申请书》;

2)电子照片2张:法人持身份证件的正面照片,法人证件正面照片(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小于1M);

其他类别需要本人亲自到前台办理

4、用户注册时,为什么会提示“该手机号码已注册”?

  使用者注册时,系统会对手机号码的唯一性进行校验。该提示表明该手机号码已经被使用注册了电子税务局的使用者。工作平台的“电子税务局使用者管理”、“使用者注册信息查询”提供了通过手机号码或用户名等条件查询使用者注册相关信息的功能。税务人员可通过该功能协助办税人员找回已注册的电子税务局使用者。

5、忘记了电子税务局的登录密码,怎么办?

  可通过登录介面的“找回密码”,使用者输入用户名、手机号码后,重新设置电子税务局的登录密码。

6、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时提示“使用者不存在”,但办税人员表示已经是通过手机成功注册用户,怎么办?

  由于办税人员在注册用户时,录入的用户名可能会存在某些肉眼无法清晰分辨的字元,例如大写的“i”显示为“I”,小写的“L”显示为“l”,还有一些繁体字和简体字难以区分的情形存在,造成在重新登录的时候找不到用户。这时税务人员可通过工作平台的“使用者注册信息查询”功能以手机号码为条件帮办税人员找回注册时录入的用户名,把查询结果复制出来放大显示。

7、办税人员可通过什么方式进行实名认证?

  办税人员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办理身份信息采集:

  (一)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etax-gd.gov.cn)办理;

  (二)通过广东国税APP办理;

  (三)前往主管国税机关办理。

 

 

来源:东莞国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