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分類    全文檢索      
序號 標題 發佈日期
14 企業辦理電子稅務操作熱點問答 2017-01-16

電子稅務局

1、為何進入電子稅務局沒有“發票管理”模組,而進入其他企業卻有。

  請確認辦稅人員是否被法人授權了“發票管理”許可權,如果已經授權,則可以操作本企業的“發票管理”模組。

 

2、在電子稅務局授權企業時,卻提示說與金三系統裡的資料不符。

  企業法人、財務負責人和辦稅員與稅局內部金三系統稅務登記信息比對相同,系統自動實現與企業綁定。企業法人、財務負責人實名信息與稅局內部金三系統不一致時需先辦理稅務登記變更,變更稅局內部金三系統對應人員的信息;辦稅員實名信息與稅局內部金三系統不一致時,企業法人或財務負責人可對其進行授權。

 

3、廣東電子稅務局註冊成功後忘記了用戶名,重新註冊時告知手機號碼已註冊不能重複使用,應怎樣找回用戶名?

  請攜帶註冊時登記的手機,到主管國稅分局辦稅服務廳查詢。

 

4、辦理電子稅務納稅人授權申請時,一錄入企業信用代碼即提示失敗。

  完成三證合一納稅人在綁定企業時優先錄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若錄入後無相關資料的,可以嘗試使用原納稅人識別號(舊稅號)綁定。如果仍無法授權,建議您將企業信用代碼和手機號碼提交稅務分局進行查詢和分析。

 

5、電子稅務局註冊成功後,在網上實名認證不通過,需帶什麼資料到前臺辦理?

  納稅人如果登錄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官方網站(http://www.etax-gd.gov.cn )無法辦理實名認證,可以到主管國稅分局辦理。按照《廣東省國家稅務局關於實行稅收實名制管理的公告》(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14號)規定,稅收實名制管理過程中,應對辦稅人員進行採集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手機號碼、人像信息等信息。納稅人須提供以下資料:(一)辦稅人員是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二)辦稅人員是財務負責人、辦稅員、或被授權的其他人員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授權方的辦稅授權委託書原件;(三)辦稅人員是稅務代理人的,需出示本人身份證件原件、稅務代理合同(協定)原件。請辦稅人員攜帶手機以便於接收驗證碼。

 

增值稅類

1、小規模納稅人3萬以下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優惠,如果同時可以差額徵稅的,免稅銷售額是指差額徵稅前的銷售額還是差額徵稅後的銷售額?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營改增試點若干征管問題的公告》(總局2016年26號公告)的相關規定,按差額徵稅前的銷售額判斷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2、營改增後,小企業同時銷售貨物和服務,是不是都按季度9萬元免稅?

  是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公告規定,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3、營改增後,貸款服務的進項不可以抵扣,與貸款相關的手續費,是否也不可以抵扣?

  是的。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的規定,納稅人接受貸款服務向貸款方支付的與該筆貸款直接相關的投融資顧問費、手續費、諮詢費等費用,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4、日常職工食堂消毒費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可以抵扣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第(一)項規定:用於集體福利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申報類

1、企業只有零星一般貿易出口,可以不進行免抵退申報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65號)規定,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可以放棄全部適用退(免)稅政策出口貨物勞務的退(免)稅,並選擇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或徵稅政策。放棄適用退(免)稅政策的出口企業或其他單位,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出口貨物勞務放棄退(免)稅聲明》(附件2),辦理備案手續。自備案次日起36個月內,其出口的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的出口貨物勞務,適用增值稅免稅政策或徵稅政策。

 

2、企業向境外提供研發服務,同一項在每月都會收到研發服務收入,是否需要每月在免抵退系統免抵退申報?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佈〈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退(免)稅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11號)規定,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提供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應在財務作銷售收入次月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增值稅納稅和退(免)稅相關申報。

  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收齊有關憑證後,可於在財務作銷售收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稅納稅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退(免)稅。逾期申報退(免)稅的,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受理。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退(免)稅的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增值稅零稅率應稅服務提供者應按規定繳納增值稅。

 

3、補開增值稅發票的收入在申報軟體中如何反映及如何填寫申報表?

  納稅人按照規定補開增值稅普通發票的,無需繳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填報上述收入時,填列在《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一)》“開具其他發票欄次”中,並在“未開具發票”填寫對應的紅字銷售額、稅額進行對沖。小規模納稅人則無需申報上述收入。

 

4、出口企業購買紙箱包裝貨物一同出口,報關單上紙箱和貨物分開列明開具,請問紙箱能否申請退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貨物勞務增值稅和消費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39號)規定,生產企業出口符合附件4規定的外購貨物可視同自產貨物適用增值稅退(免)稅政策申報免抵退稅。

 

5、多個月份未申報應如何辦理?

  請儘快填報納稅申報表到稅務分局補充納稅申報,補繳稅款、滯納金、罰款。已被認定為非正常戶的納稅人,按照《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範》(稅總辦發〔2015〕224號)的規定,在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提供情況說明和解除非正常狀態的理由後可以解除非正常狀態。

 

6、因匯率發生變化導致實際收匯金額與申報退(免)稅出口額不一致應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出口企業申報出口貨物退(免)稅提供收匯資料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3年第30號)第五條規定:出口貨物由於本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匯或不能在出口貨物退(免)稅申報期的截止之日內收匯的,如按會計制度規定須沖減出口銷售收入的,在沖減銷售收入後,屬於本公告第二條所列出口企業應在申報退(免)稅時,屬於本公告第四條所列出口企業應在退(免)稅申報期截止之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出口貨物不能收匯申報表》,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對應的有關證明材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確認後,可視同收匯處理。

 

稅前扣除類

1、企業為新來的實習生購買的意外保險是否屬於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意外保險費,是否可以可否稅前扣除?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的規定,除企業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實習生不屬於特殊工種職工,為實習生購買意外保險支出的費用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2、代開租金發票的稅金可以入帳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營改增後,你司繳納的與生產經營相關的租金的稅金若屬於允許抵扣的增值稅,則不得在稅前扣除;若屬於未實際抵扣、由企業最終負擔的增值稅,則允許在稅前扣除。

 

3、如何辦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需要什麼資料?我們現在不是高新技術企業,2015年利潤總額為虧損,我們符合條件嗎?

  2016年1月1日起,企業可按《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的規定享受研發費加計扣除優惠。只要符合該文的條件均可享受優惠,與企業是否虧損無關。企業在辦理優惠時,具體按照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6年第1號《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地方稅務局關於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的公告》的規定進行辦理。

 

發票收據

1、建築業企業開具發票一定要在備註欄寫明建築項目所在地嗎?

  是的。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6年第23號公告)第四條第三款規定:提供建築服務,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發票的備註欄注明建築服務發生地縣(市、區)名稱及項目名稱。

 

2、哪些業務可以使用收據入帳?計入會計賬的收入和支出,在計算所得稅前進行核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第六點的規定,企業當年度實際發生的相關成本、費用,由於各種原因未能及時取得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企業在預繳季度所得稅時,可暫按帳面發生金額進行核算;但在匯算清繳時,應補充提供該成本、費用的有效憑證。

  若屬於增值稅徵收範圍的業務,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取得發票作為有效憑證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收據不能作為稅前扣除的有效憑證。

 

稅務登記類

1、社會組織應怎樣辦理稅務登記?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社會組織等納稅人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及辦理稅務登記有關問題的通知》(稅總函〔2016〕121號)第一條規定,2016年1月1日以後在機構編制、民政部門登記設立並取得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納稅人,以18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其納稅人識別號,按照現行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發放稅務登記證件。

  根據《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範》(稅總辦發〔2015〕224號)的要求,請您攜帶主管部門(民政部門)核准發放的證件原件及影本,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影本,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證明身份的合法證件原件及影本,填報1份《稅務登記表(適用單位納稅人)》,到主管國稅分局辦稅服務廳申辦稅務登記。

 

2、國內有限公司投資開辦的口腔門診部辦理稅務登記的流程。

  國內有限公司投資開辦的口腔門診部可以到工商部門申領工商營業執照,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後根據《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範》(稅總辦發〔2015〕224號)的要求辦理稅務登記。

  一、對於註冊類型屬於公司單位類別的則按照“三證合一”的規程分別採集補充信息:納稅人首次辦理除申報納稅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外的涉稅事宜時,採集辦稅人員和行業等補充信息,如委託稅務代理的,還應採集稅務代理人信息;在首次辦理申報納稅事項時,向稅務機關報送核算方式、從業人數、會計制度、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業務情況等其他補充信息;納稅人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事項的,應採集全部補充信息。

  二、對於註冊類型屬於個體工商戶類別的則持工商營業執照、業主合法身份證件的原件及影本,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來源:東莞國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