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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跨境人民幣投融資新佈局 2015-03-18

日期:2015-03-18來源:中國外匯《金融&貿易》

  人民幣在岸市場與離岸市場不斷深化的格局,促進了跨境人民幣投融資業務的良性發展,目前業務整體呈現出規模不斷擴大、產品加速創新的特徵。

  業內普遍認為,跨境人民幣投融資模式主要有四種類型:一是境外機構在人民幣離岸市場融資、到境內投資的模式;二是境內機構在人民幣在岸市場融資、到境外投資的模式;三是境內機構在人民幣離岸市場融資、到境外投資的模式;四是境內銀行在人民幣在岸市場籌資、向境外提供信貸融資的模式。其中第四種模式與銀行跨境人民幣投資業務直接相關,本文討論的重點亦在這個方面。關於境內銀行在人民幣在岸市場籌資、向境外提供信貸融資模式的相關情況,見附表。

        境內銀行跨境人民幣投融資主要模式

模式

子模式

相關監管條例

主要規定

境內銀行在人民幣在岸市場籌資、向境外提供信貸融資

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

《關於簡化跨境人民幣業務流程和完善有關政策的通知》

鼓勵境內銀行開展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業務。境內銀行可開展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資產跨境轉讓業務

跨境人民幣項目貸款

《境外直接投資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

境內銀行可以向境內機構在境外投資的企業或項目發放人民幣貸款

跨境人民幣帳戶融資和同業拆借

《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

境內代理銀行可以在中國人民幣銀行規定的限額內為境外參加銀行提供人民幣帳戶融資

子模式之一: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

  一般而言,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業務具有組合性、靈活性、自償性等特性。正由於這些特性,所以銀行在開展具體業務時,存在著兩個誤區:一是熱衷創新獨立的全新產品;二是將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業務視同中間業務管理,造成很多參數和資料分析指標沒有添加到風險權重設置裡。

  隨著跨境人民幣業務的進一步推進,會有各種不同類型的參與主體進入境內市場,為了縮短進出口核銷和出口審核程式,《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管理辦法》中規定,在貿易結算的真實性審核方面,商業銀行應負主要責任,因此銀行將會面臨比國際貿易結算方式更大的風險。

  與傳統國際結算業務相比,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業務使客戶信用風險有所增加。因為跨境人民幣貿易融資是在國際結算基礎上產生的新業務,所以在充當支付手段的同時,還具有融資或授信職能。這意味著,該業務的融資風險與進出口客戶的資信及具體貿易背景相關。其中,客戶資信風險與客戶類型、規模、資信能力,以及所在地區、行業政策風險相關。這就要求銀行不僅需要掌握境內企業的基本資訊,還需要全面瞭解境外交易者以及境外的參與行的資訊。但境內銀行對境外相關情況只能通過海外分支機搆、代理行、評級機構等管道進行瞭解,風險評估的不確定較大。所以應將境外客戶納入境內分行統一授信。另外,業務產品的創新不能只著眼於創新出一個獨立的產品,應該在現有國際、國內貿易融資產品的基礎上,進一步整合操作模式。

  經過這些年市場的培育和發展,各家銀行跨境人民幣貿易產品同質化已達到較高程度,因此不斷培育多元化的貿易融資客戶資源,應成為下一步業務拓展的重中之重。

  目前各家銀行重點發展的跨境人民幣投融資業務,境內企業客戶主要有兩類:一類具有跨境結算或投融資需求的境內外向型企業;另一類是在海外設立平臺,以實現對外集中採購、銷售和進行投融資的“走出去”集團。銀行對這些客戶的行銷可謂“盡善盡全”,但目前很少有銀行將目光投入到中小型涉外企業客戶市場上。其實這一市場大有可為。如“擔保難”一直是中小型涉外企業的融資“心病”。跨境人民幣表外融資業務依託真實性交易或應收、應付款項,為缺乏抵押物或資信較低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援,是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有力手段。銀行應根據經濟發展趨勢和企業融資實際需求,通過以產品為核心內容的客戶行銷方式,形成囊括不同規模、不同行業的中小企業客戶群體的市場。

子模式之二:跨境人民幣項目融資

  境內銀行辦理跨境人民幣項目融資業務,是促進人民幣境外直接投資的配套安排。辦理業務的銀行主體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境內銀行直接以買方信貸的方式對境外專案提供人民幣融資;第二類是境內銀行海外分支機搆向海外項目提供人民幣融資;第三類是境內銀行通過海外代理行向海外專案提供人民幣融資。

  目前,國內優質客戶競爭日趨白熱化,推動海外項目人民幣投資,有望開闢新的業務領域,並帶動銀行人民幣支付結算、財務顧問、並購貸款、投資銀行等一系列業務,進而形成新的利潤增長點。

  2009年,人民銀行分別批復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銀行、工商銀行和招商銀行開展境外項目人民幣融資試點。形成了不同的發展模式:如以人民幣“直接投資+對外援助”形式開展與非洲的經貿合作;以“直接投資+金融投資”形式進入歐美國家。從業務開展的實際情況來看,人民幣項目融資占整體業務份額不大。究其原因,主要是跨境人民幣項目具有金額期限長、涉及面廣,對金融產品的跨市場、跨領域和專業水準都提出了較高的要求。

  近些年中國企業“走出去”多涉足於東盟自貿區、非洲、中亞等地區。這些市場對電站設備、鐵路裝備及建材、水泥等具有廣泛的建設、進口需求,對這些地區所需專案提供人民幣融資,有助於國內產業結構調整和向外轉移過剩產能,但是,這些新興市場或項目所在國,一般經濟不發達,國家銀行普遍規模不大,資產品質不高。

  跨境人民幣融資專案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關鍵在於保證跨境投資項目的收益性、安全性和流動性。我國企業在電站設備、電信設備、鐵路設備、石化裝備、建材設備、土建等專案上競爭力較強。銀行應關注高鐵、核電等重點領域“走出去”的企業,與中國信保加強合作,為重點的項目和大型出口企業提供具有國際競爭力的金融服務。

  中國銀行作為開展境外專案人民幣融資試點行之一,對於具體的金融解決方案,也積累了不少的經營經驗。如對重大基礎設施專案,可為客戶提供銀團貸款、專案融資、股權融資、工程保險等服務;對於大型資源開發項目,可提供財務顧問、並購貸款、投資銀行、融資保函等服務;對於海外產業園區建設,可提供跨境現金管理、訂單融資、大宗商品融資等服務。除定制產品方案外,還可以通過專業化的跨境融資和服務平臺,延長客戶的價值鏈。

子模式之三:跨境人民幣帳戶融資和同業拆借

  2013年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關於簡化跨境人民幣業務流程和完善有關政策的通知》中規定:境內代理銀行對境外參加銀行的人民幣帳戶融資期限延長至一年,帳戶融資比例不得超過該境內代理銀行人民幣各項存款上年末餘額的3%;境外參加銀行在境內代理銀行開立的人民幣同業往來帳戶與境外參加銀行在境外人民幣業務清算行開立的人民幣帳戶之間,因結算需要可進行資金匯劃;各境外人民幣業務清算行在境內開立的人民幣清算帳戶之間,因結算需要可進行資金匯劃。

  2009年,渣打銀行(中國)上海分行為渣打銀行(香港)提供了首筆跨境人民幣帳戶融資,此筆人民幣帳戶融資業務的利率為1.55%,融資期限為27天,規模為100萬元。

  境外同業拆借和帳戶融資業務,不同於境內外資銀行融資,因融資物件在境外,缺乏風險控制手段,也缺少形成風險後的清收及訴訟等解決辦法。所以應建立起對境外企業資金流及物流的有效監控體系。同時跨境人民幣帳戶融資作為跨境人民幣業務創新,應對這些帳戶進行長期有效地維護,持續增強撮合交易的能力,在推動撮合的過程中,增強銀行間的合作。另外,國內商業銀行的境內端應大力行銷境外參加行開立同業往來帳戶,加強境內外銀行間在人民幣支付清算、資金拆放、報價做市等方面的金融合作,從單純的產品合作向整體的市場合作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