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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房產團體認為持有稅更應改革 2014-10-10

日期:2014-10-9來源:經濟日報

  中國土地改革協會10月8日邀集房仲、建築、代銷、地政士、估價師等14個產學專業團體,舉辦房地產稅制改革論壇,期望政府在房產稅制改革時能聽「財政部版外的聲音」,不能閉門造車。與會專家認為,應簡化稅制,持有稅應納入改革,稅改層級不能只在財政部,行政院要站出來。

  與會學者普遍認為,持有稅應納入改革,且自住與長期持有者應予保護。中國土地改革協會名譽理事長王進祥表示,臺灣有11種稅和房地產有關,加上「一地五價(公告地價、申報地價、公告現值、申報土地移轉現值、市價)」、「一屋五價(工程造價、房屋標準價格、房屋現值、契價、市價)」,太複雜反而圖利專業人士,應捨繁就簡。

  王進祥表示,目前稅改並未處理持有稅偏低、豪宅有效稅率低得離譜、持有一部車比持有一間房繳的稅還多的稅負不均問題,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立意佳、執行難,最簡單的方式就是提高公告值接近市價。

  建商公會全聯會秘書長於俊明表示,稅改應作好配套,否則會造成交易閉鎖效果,轉嫁效應增加購屋負擔,弱化換屋能力,甚至危及金融安定。房仲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林正雄表示,反對房地合一,政府應明定各地與各房屋類型的房地比,分離課稅並與個人綜所稅脫勾。

  德明財經大學不動產系副教授花敬群認為,如依國外一般標準以1%去課房屋稅與地價稅,可以課到1.1兆元,但實際上去年卻僅課了1,338億元。如果只改革利得稅,不僅稅源不穩且易造成中央與地方爭稅,若能同步推動持有稅改革,以政院主導、實價課稅、自用輕稅、全國稅收再分配的原則,可以引導空屋釋出和調節價格,造成價跌量增、穩定產業的效果。

  臺北大學城鄉系教授彭建文認為,不動產持有稅與移轉稅均應以實價為稅基,稅率由地方政府彈性調整,持有稅與移轉稅需配套一起調整,且持有稅宜重於移轉稅,農地、農舍與工業用地投機問題多,也應合理課稅。

各房地產團體對稅戶建議

團體名稱

稅改建議

中國土地改革協會

簡化稅制、持有稅納人改革、稅改層級應為行政院

建商公會

土增稅原免(減)徵與重購退稅同步轉軌、廢奢侈稅

房仲公會

房地應分離課稅並與個人綜所稅脫鉤、明訂各縣市及房屋類型房地比、新制不溯既往、廢奢侈稅

建築經理公會

檢討回復原土增稅率、前次交易成本採雙軌並行

估價師公會

課稅為財政目的而非行政目的

地政士公會

實價課稅與實價登錄結合,可免大量的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