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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修改/撤銷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你要知道這些 2017-03-17

  海關接受進出口貨物申報後,報關單證及其內容不得修改或撤銷;符合規定情形的,可以修改或撤銷。進出口貨物報關單的修改或撤銷遵循修改優先原則;確定不能修改的,予以撤銷。那麼,符合哪些規定的情形可以辦理修改或撤銷報關單呢?

 

 

注: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或者撤銷後,紙質報關單和電子資料包關單要保持一致。

 

  當海關發現當事人申報有誤需要修改或撤銷時,會採取方式主動要求當事人修改或撤銷報關單。如果當事人沒有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海關會直接撤銷相應的電子數據哦!下面我們來看一下海關是如何通知當事人的,在何種情況下會做出撤銷動作的呢?

 

  海關發現進出口貨物報關單需要修改或者撤銷,可以採取以下方式主動要求當事人修改或者撤銷:

  將電子數據報關單退回,並詳細說明修改的原因和要求,當事人應當按照海關要求進行修改後重新提交,不得對報關單其他內容進行變更;

向當事人制發《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撤銷確認書》,通知當事人要求修改或者撤銷的內容,當事人應當在5日內對進出口貨物報關單修改或者撤銷的內容進行確認,確認後海關完成對報關單的修改或者撤銷。

 

  除不可抗力外,當事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海關可以直接撤銷相應的電子數據報關單:

  海關將電子數據報關單退回修改,當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重新發送的;

  海關審結電子數據報關單後,當事人未在規定期限內遞交紙質報關單的;

  出口貨物申報後未在規定期限內運抵海關監管場所的;海關總署規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

■海關已經決定布控、查驗以及涉嫌走私或者違反海關監管規定的進出口貨物,在辦結相關手續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銷報關單及其電子數據

 

■已簽發報關單證明聯的進出口貨物,當事人辦理報關單修改或者撤銷手續時應當向海關交回報關單證明聯。

 

■由於修改或者撤銷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導致需要變更、補辦進出口許可證件的,當事人應當向海關提交相應的進出口許可證件。

 

 

來源:黃埔海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