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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外匯局詳解《外匯管理條例》四大修訂思路 2015-06-17

日期:2015-06-17來源:人民網

  王允貴表示,《外匯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希望既能夠為資本項目可兌換預留空間,同時築牢風險防控的大壩,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金融底線。

  在今日召開的國家外匯管理局2015年度第二季度政策新聞發佈會上,國家外匯管理局綜合司司長王允貴表示,調整和修訂《外匯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工作目前正在人民銀行的統一領導下進行。主要思路包括四個方面:

  一是進一步簡政放權,把《條例》中涉及到資本項目管制的許可、批准等要求進一步取消、簡化或者下放。《條例》修訂會有很大的一部分關於簡政放權的調整內容,希望通過簡政放權,給市場主體一個資本項目可兌換的空間。

  二是進一步加強統計監測。可兌換之後,對跨境資金流動有關情況的統計和監測的要求提高了,甚至有些交易要進行留痕。為了對跨境資金流動能夠全方位、全鏈條、全時空地進行監測,《條例》修訂會強化關於國際收支統計申報、跨境資金流動監測、外債統計、結售匯統計等相關方面的統計監測要求。

  三是創新金融監管理念,借鑒2008年次貸危機後國際金融監管的經驗。《條例》的修訂會強化關於跨境資金流動宏觀審慎監測的有關條款,強化外債宏觀審慎的政策條款,強化對於金融機構展業經營的有關條款,在放開具體審批的同時,建立一個宏觀總量的防控風險的大壩。

  四是健全危機應對措施,進一步加強國際收支保障條款的修訂和完善。國際收支的順差和逆差都會對國民經濟發展帶來不利的影響,防控外部風險極為重要。《條例》修訂中增加對於國際收支出現重大波動或者國內金融市場出現重大波動時的臨時管控條款,這也是符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關於危機時期的特殊要求,是符合國際慣例的。

  王允貴表示,總之,《外匯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希望既能夠為資本項目可兌換預留空間,同時築牢風險防控的大壩,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金融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