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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代征”“代办”要分清 做个精明纳税人 2013-02-01

 

日期:2013-02-01

  新年伊始,新一年度的车船税又开始征收了。记者近日却收到有车主抱怨,去年年底在黄埔大道跑马场某代办点缴纳车船税时,被硬性要求提前缴纳了滞纳金,并要收取手续费。众所周知,车船税是按年征收的,也就是说全年都是税期,只要在2012年12月31日前缴纳都不算逾期,但为何时限未到就要加收滞纳金,并收手续费呢?

  记者带着疑问走访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地税局负责人明确,跑马场的某代办点并非地税机关委托的代征单位,在已对外公告的《广州市私人车辆代征点》名单里没有该点,也就是说它不是正规的“代征点”,只是个代办点(即仲介机构),为单位和个人代办理涉税业务。地税部门进一步明确,地税机关及其委托代征单位不收任何手续费,建议纳税人到地税各大办税服务厅和委托代征点缴纳税费,代征点的详细名称和地址在广州地税网站(www.gzds.gov.cn)及广州地税官方微博的公告中都有列明。“代办”与“代征”,虽一字之差,但区别很大。记者提醒各位精明的纳税人,擦亮眼睛,去交车船税前先查询清楚,避免多交了冤枉钱!

  此外,市地税局还提醒广大纳税人,地税机关及其代征点视窗在征收车船税时当场列印加盖地税机关和代征单位印章的税收完税证(“好易”电子自助终端缴交车船税当场列印缴税凭单),代办点视窗在收取涉税款项时则不能当场列印税收完税证,如在办理涉税业务过程中,发现有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可随时向广州市地方税务局涉税案件举报中心举报(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46号,举报热线:12366-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