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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旅客離境退稅全大陸將適用 2014-08-23

日期:2014-8-22來源:聯合報

  中共國務院發布「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境外旅客購物離境退稅是重點之一,將實施範圍擴大至全中國大陸符合條件的地區,並於12月底前公布具體措施,境外包括台港澳民眾在特定商店購買800元人民幣(約4,000元台幣)以上商品,可退部分稅款。

  這項政策希望擴大旅遊購物消費,切實落實在入出境遊客行李物品監管的情況下,研究新增進境口岸免稅店的可行性。

  中新社報導,離境退稅是指連續在大陸境內居住不超過183天的外國人和台港澳民眾同一天在同一退稅定點商店,購買退稅物品金額達到800元人民幣,並在購買後90天內出境時退還購買物品部分稅款的政策。2011年起,大陸在海南開始試點離境退稅政策。

  8月21日發布的促進旅遊發展意見提出發展目標,到2020年,大陸境內旅遊總消費額達到5.5兆元人民幣,城鄉居民年人均出遊4.5次,旅遊業產值占大陸國內生產總值(GDP)的比重超過5%。

  意見內容將完善旅遊發展政策,加強透過財政金融,支援符合條件的旅遊業上市,通過企業債、公司債、中小企業私募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支援旅遊業。

  意見針對當前旅遊存在的困難提出改善措施。例如各地方政府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作為勞動監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在教學時間總量不變情況下,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放假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