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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广东国税局:营改增后部分企业税负加重 2013-04-02

日期:2013-04-02 来源:南方都市报

  “营改增后确实出现部分企业税负加重问题。”昨日由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和广州市国税局、广州市地税局联合举办的“税收服务转型升级”政策辅导会暨广东省第22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广州举行。省国税局承认上述现象。

  企业诉苦:营改增后问题多

  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代表昨日现场表示,由于客户问题,导致其在营改增后,税率从原先的3%翻番至6%,加重了企业负担。对此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营改增后确实出现部分企业税负加重问题,对于部分操作细节问题,省国税局也将向国家税务总局进行反映,争取对发票开具等细节作出改进。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广东已计画对营改增后税负增加的企业,由财政予以扶持补贴。其中总的原则是按季审核、按月申报,并按年度清算,其申请标准是营改增后月平均税负增加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企业,就可申请财政扶持资金,“现在档制定已经基本完成,档正式下发后就可以进行操作”。

  “税融通”授信可达2000万

  同时,为了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广州市国税局、广州市地税局联合交通银行广东省分行和招商银行广州市分行推出了“税融通”项目,昨日现场还举行了签约仪式。据悉,该专案是签约银行机构根据企业纳税信用以及缴纳税款情况,向纳税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相关的融资产品及金融服务,其最高授信额度将达2000万元。

  据悉,只要连续两年按时、足额纳税,且上一年度纳税总额(国税、地税之和,含“先交后退”的退税额)达到50万元,或近两年内被税务部门评为纳税信用A级企业的单位;企业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企业及实际控制人银行贷款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都可以根据需要向银行机构提出融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