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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大陆司法改革应保障台商权益 2014-08-16

日期:2014-8-11来源:旺报

  据海基会统计,自1991年创会以来至2014年6月30日止,受理两岸经贸往来衍生较重大纠纷案件共6,241件,其中涉及台商人身安全者计3,136件,而台商及大陆人民或厂商投诉之一般经贸纠纷则有3,105件,台商在大陆投资发生纠纷频繁,几乎每天发生1件,如加上未向海基会求助之个案,尚不止此数。

  现行大陆司法体制不论实体规范或程序中,存在的不完善问题日益凸显,已对台商是否持续在大陆投资最大考量,大陆司法需要在改革中逐步完善保障台商人身财产安全。

  大陆新一轮的司法改革已在去年11月9日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会中通过《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了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司法改革。

  大陆日前更通过在上海、广东、吉林、湖北、海南和青海6省市试点的司法改革,以排除地方行政不当干预,并在上海试点司法案件终身负责制。此次司法改革主要重点有四,包括法官、检察官要对其处理的案件终身负责;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将从普通公务员行政体系中剥离;在省一级设立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省级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

  对于大陆推动司法变革,我们感到欣喜与乐见。然就此次大陆立案审查周永康的司法程序来看,虽突破了「刑不上常委」的禁区,清楚彰显习近平推动反贪腐的决心,但其侦查、审讯过程几乎都未对外公开之「黑箱审判」,是否符合公平、公正,外界仍一如以往有高度疑虑。

  民主法治是确保经济发展之重要手段。经济活动法律化使私人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并建构公平竞争经济活动环境,将使私人竞相投入经济活动,让经济发展拥有无限持续动力。美国与德国以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和健全的经济法律,使两国经济活动活跃,人民充满商业创意,成为当今的经济强国即为最佳写照。大陆当局已意会到司法若不能成为商业纠纷的「公平的最后仲裁者」,将使大陆经济无秩序,进而导致台商投资离开大陆市场,使大陆经济发展受挫。

  为此,即将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议程拟明确订定司法改革进程、方向及其配套措施;司法改革要回应在大陆投资的台商时刻所关注之人身财产安全议题,充分保障人权,让劳资、商业纠纷处理法制化,才能使台商未来愿意持续深耕大陆市场、加大投资规模与深度。

  当然我们也明白,司法需要考量现实问题与实际情况逐步改革,难以一步到位,未来大陆司法改革还有很长远的路要走。为减少台商的恐惧与不信任,并让司法程序与判决能依法独立审判,符合公开、透明与公正,在此建议大陆应先从最受诟病的人权保障措施着手,诸如遏制和防范刑讯逼供、限制羁押等,保障犯罪嫌疑人与被告基本人权,并确保台商投资财产,这样的司法改革对未来经济发展才有的意义。